小贼博客

其实我是一个站长。

Aug 30

关于小贼-冯阳光

关于小贼

姓       名冯阳光
年       龄:22
职       业:自由职业,靠网络吃饭
学       历:高中
籍       贯:陕西西安农村
个人嗜好:发呆,泡妞,吹牛

联系方式   

网络历程

    2003年.9月第一次在网吧上网,第一次看A片。接着就是在一次学校机房里大喊了一声,我要当黑客,遭来很多白眼后,大家还是各自做自己的事,当时我不会打字。
    2004年.在网吧上通宵的时间超过在学校上课的时间,因此学会了用简单的软件盗QQ,然后卖给学校宿舍里没有QQ的人,来换取更多上网的钱。
    2005年.第一次黑站,第一次在网上赚钱,也是第一次骗钱。
    2006年.上高三,通过抓关键词做SP(当时不知道那叫SEO)每天赚100块,觉得自己很富有。
    2007年.放弃了所谓黑客的东西,开始学习SEO,开始做网站,越做越高兴,因为做站比做黑客更赚钱,对于我来说。
    2008年.感觉到原来放弃上学是明智的做法,原来一年赚10万一点也不是幻想,继续在网站于SEO种徘徊……

人生历程

    小的时候喜欢画画,喜欢唱歌,喜欢写毛笔字,但愿望确实当一名科学家,因为在那个时候总认为科学家就可以遨游天空,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情。小学,初中时候经常受人欺负,所以喜欢上了写日记,因为在自己描写的文字种,自己永远是强者。写的越来越多,发现自己原来是喜欢文学的,初中时候看郭敬明看的快疯掉,因而后悔自己没有参加新概念,不然郭敬明没有机会出书,后来又看韩寒,才发现郭敬明的文字只是不切合实际的骗那些感情受伤的小女孩用的。
    高中时候去一家私立学校上学,学会了抽烟,学会了打架,学会了看A片,学会了写信,学会了网恋。
    2006年高中毕业,先在一家网络公司发帖,后来又去做网吧。
    2007年第一次做火车,第一次去KTV消费,第一次去酒吧,第一次感觉做爱原来比看毛片爽,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有朋友存在,第一次为想一个朋友而哭,第一次真正谈恋爱......
    2008年,相信有些东西是用钱买不到的这句话绝对是那些赚不到钱的人给自己找的最好的一个借口,所以不再相信任何女人。自从有钱了以后我感觉到原来自己也很帅,而且不是一般的帅。50块烫的定位烫肯定比30块钱的锡纸烫更容易泡妞,不然人人都是光头。
    不相信运气,所以,人生的成功不在于拿到一副好牌,而是拿到坏牌怎样作弊.......

    祝愿:以后我会赚很多钱。


作者:小贼
原文:关于小贼-冯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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